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本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及其家庭消费、装修、旅游及其他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产品特点: 1、担保方式多样。一般可采用抵押、质押和保证的方式,对优质客户可采取信用方式。 2、用款方式灵活。以自助方式发放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可循环使用,在合同约定期限和额度内,随借随还,即用即支,不再需要逐笔审批。可采取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方式。 3、贷款条件优惠。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贷款金额最高500万元。 4、贷款用途广泛。可满足借款人在旅游、装修、教育、医疗、购买消费用品等多种消费资金需求。 5、客户服务便利。办理流程简便,审批速度快捷,提供还款短信服务提醒和贵宾增值服务等。 适用对象: 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产品期限: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期限可达5年。 产品价格: 按照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加减基点执行。贷款利率为年化利率。 服务渠道: 本行营业网点提供业务咨询、申请、办理等服务,客户服务中心、电话银行提供贷款咨询、账户查询等服务。 申请材料: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相关担保资料、贷款用途证明等。 业务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经本行审批同意的,经办行与借款人和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落实贷款条件,按合同约定办理贷款发放和资金划付手续。 3、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4、贷款结清,按本行规定办理解除担保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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